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黄翠新副教授在一级期刊、CSSCI期刊《自然辩证法研究》第2期发表题为《论庄子自由思想的生态意蕴》论文。黄翠新副教授是论文唯一作者,通讯单位为台州学院。
黄翠新副教授从读博开始就一直致力于生态自由的研究,已在《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重要刊物发表多篇相关论文。《论庄子自由思想的生态意蕴》在引言中提出,当代社会出现的人与人的纷争、人与自然的对立以及人身与人心的失调表明,现代人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和谐的自由、普遍的自由。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人类没有摆正自身在自然宇宙中的位置,割裂了人与自然的本真关系,以征服者、控制者自居,错误地把自然当成服务于人类的手段和工具,把征服自然的自由当成人在自然面前的真正自由。
论文从何种自由、何以自由两个方面去深入研究庄子自由思想的生态意蕴,认为庄子最高境界的自由是逍遥于自然天地之间的自由,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人自由也让自然自在存在的和谐状态,提出庄子无所待的自由,是通过人顺应自然,合乎自然的无为而得到实现,即不以自我意志,也不罔顾自然本性,去干涉自然、征服自然,而是让自然按其本性发展,回到物自身当中,人也回到人自身的本性和自由当中。论文最后提出,庄子逍遥于自然天地之间的、人与自然和谐的自由境界,向我们开示出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之道,可为当代人善待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道德责任提供合理性辩护。
该论文得到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课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创新与中国行动方案(项目编号:18VSJ014)的资助。
论文链接:
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dbname=CJFDAUTO&filename=ZRBZ202002018&uid=WEEvREcwSlJHSldRa1FhcTdnTnhYQ3FNeThRbmlCV21nYytCUm91a2MyQT0=$9A4hF_YAuvQ5obgVAqNKPCYcEjKensW4IQMovwHtwkF4VYPoHbKxJw!!&v=MjExNzJGeXJnVUx6TFB6L0pkTEc0SE5ITXJZOUViSVI4ZVgxTHV4WVM3RGgxVDNxVHJXTTFGckNVUjdxZlllU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