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台科协〔2016〕25号文件精神,台州市第三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台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条例》(见附件1)
二、评选名额
一等奖10篇,二等奖50篇,三等奖120篇。
三、论文年限要求
申报参评的论文必须是申报者在台州工作期间,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集(以全文形式发表)中的论文。
四、申报要求:
1.参评论文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数人合作的论文由第一作者提出。署名及顺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名(超过的按前三名报)。同一作者所撰写的一组系列论文,可同时申报参评,但只能评定一个奖。
2. 参评论文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台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报参评,必须附上论文题目及摘要的中文翻译材料。
3.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学会申请参加评审。如同一篇论文多处申报参评,一经发现,取消该论文参评资格。
4.凡申报的论文应注明申报等级(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时须附上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申报一等奖的同时需要二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以上材料均需一式四份,同时附上电子文档)。
5.因台州市自然科学学术奖实行限额推荐,校科协推荐一等奖优秀论文篇数原则上不能超过3篇,要申报的教师尽量通过其它市级学会进行申报,非市级学会会员向台州学院科协申报。
五、申报截止时间
通过其它市级学会申报的老师请根据各自学会截止时间上报。通过台州学院科协申报的老师请将上述材料于2016年6月25日前送交所在部门。各部门根据评审标准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在论文评价处和学会评审专业组处填写评审意见及建议推荐等级,汇总后于6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及本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阮冰琰,联系电话:668543。
附件:1、台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条例
2、台州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表
3、专家评审意见表
4、学术奖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6月3日
附件1:台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条例.doc
附件2:台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doc
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4:学术奖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