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更好发挥专家在各类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专家信息的精准度,根据《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23〕41号)相关精神,现组织开展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集中更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本单位归口管理的省科技专家库在库专家,包括自主申请、定向邀请等方式入库的专家。
二、操作流程
(一)专家信息更新。专家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 https://pm.kjt.zj.gov.cn ),在“业务快速入口”—>“科技专家”点击“专家管理”,更新完善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兼职单位、研究领域、承担 项目 、荣誉奖励等有变化的信息。若专家信息无变化,请专家本人进行信息无变化确认。
(二)归口管理审核。单位管理员对专家提交的变更信息进行审核确认。三、时间要求
请认真履行归口管理责任,于7月12日前组织完成专家信息更新、审核等工作。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科研失信行为等不适宜履行专家职责的,以及调离、辞职、离世等情形的专家,形成《专家信息情况表》(见附件)于7月18日前通过浙政钉或者 邮箱 (zjsxmzxzjk@163.com)反馈。
四、注意事项。省科技专家库实行常年动态更新,如后续有专家信息变更的情况请单位管理员通知专家及时更新或反馈。根据省科技专家库相关管理规定,对长期未进行信息更新确认的专家账号,将视情冻结评审(咨询)资格。
科技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