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有组织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项目类别
预申报涵盖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和区域联合基金项目。2026年度预申报要求暂参照2025年度申报公告执行,待2026年度正式申报公告发布后,以其内容为准。
二、基本要求
符合省自科各类别项目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本通知依据2025年申报通知相关资格要求及限项要求执行。如2026年实际申报要求有更新,将在后续通知中说明。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申报动员
各单位组织申报动员,指导教师开展选题论证与申请书初步撰写。
(二)第二阶段:项目申报辅导与论证
1.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采取讲座交流、经验分享、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辅导,查找申报书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反馈至申请人修改。
2.各单位组织形式多样的项目论证,可以邀请线下论证,也可以线上论证、通讯论证等。
(三)第三阶段:项目打磨提升
1. 2026年6月28至7月15日,申报者与所在单位对申请书进一步打磨提升。
2. 2026年7月18日前,各单位根据前期专家论证情况,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进行排序,将项目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需按照专家论证排名进行排序)发送给科技处。
四、有关要求
1.为提高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节点,有序组织开展预申报工作。
2.2026年正式申报公告发布后,科技处将同步发布校内申报通知,申报问题可通过QQ群咨询。
推荐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