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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年度量化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4-10-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台州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和《台州学院科研机构量化考核办法(修订)》(台学院科发〔202211)有关规定,现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2023年度的量化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

二、考核期限

本次年度量化考核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2月。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请各科研机构负责人对照《台州学院科研机构量化考核办法(修订)》(台学院科发〔202211号)《台州学院科研工作量量化办法》(台学院发〔2021156号)和《台州学院期刊定级标准(2021年版)》等相关文件,对所在科研机构进行认真考核,同时填写《台州学院科研机构年度量化考核表》(一式1份,另附电子文档),所填内容须真实(按照2023年度科研考核分进行统计)。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所属科研机构的《台州学院科研机构年度量化考核表》进行核审并签署意见,汇总后于1021日前,理工学院交科技处,人文社科学院交社科处。

联系人:科技处李老师     电话:88660379

             社科处伍老师     电话:88666193


附件1:台州学院科研机构年度量化考核表

附件2台州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名单

附件3:《台州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和《台州学院科研机构量化考核办法(修订)》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241010


文:科技处/图:无/审核:科技处/责任编辑: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