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台市委发〔2018〕78号)、《台州社会事业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台人才领〔201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学校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拟开展2020年度台州市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台州学院为第一单位(包括柔性引进人员)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以及在SCI一区期刊、人文社科权威期刊、A&HCI收录期刊等发表论文(不含综述性论文)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材料
(一)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地址:http://zqt.czj.zjtz.gov.cn/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71-88231952),并上传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填报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截止时间为6月5日。(联系人:李常香,联系电话:88660379)
佐证材料:
高水平科研论文奖励需提供论文期刊首页和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进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申请材料汇总后于6月8日之前提交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88511131 88510575 地址:市府大道188号321室)。
三、其他
(一)本次兑现的为《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台市委发〔2018〕78号)发文之日后(2018年9月10日)至2020年4月30日发表的科研论文。
(二)已申请过市级奖励的论文不得重复填报。
附件:
1、高水平科研论文奖励申请表
2、汇总表
3、《台州社会事业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科研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