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的规定,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化事项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现对我校1项转化科技成果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成果名称:一种3-氨基-4-羟基咔唑类化合物、制备方法及应用
成果类型:发明专利
转让方式:转让
发明人:曹冬冬,杨健国,陈钢,陈定奔,夏智军,李宗阳
受让方:江西仙康药业有限公司
转让金额:人民币0.75万元
成果取得时间:2025年4月
现金奖励:0.703034万元
发放时间:2026年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奖励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岗位职务 | 贡献(%) | 奖励金额(元) |
1 | 曹冬冬 | 副教授 | 100 | 7030.34 |
合计 | 7030.34 |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缪鸣安
联系电话:88669610
科技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