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排行
市厅级
【市厅级】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6-1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2018年度浙江省专利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浙江省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优秀奖两个等次,授奖总数不超过45项。省专利金奖授奖数不超过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项),省专利优秀奖授奖数不超过30项。

二、评奖对象和评价标准

(一)评奖对象。浙江省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申报单位(个人)必须是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省内户籍个人。申报的专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20171231日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实施;

3.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省技术发明奖或省专利奖。

(二)评奖标准。除基本条件外,根据《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办法》,省专利金奖、优秀奖获奖评价内容分别为:

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评价内容包括:专利文本质量、技术先进性、运用效益、管理保护水平。

2.外观设计专利评价内容包括:专利文本质量、设计水平、运用效益、管理保护水平。

三、推荐渠道及指标

省专利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通过台州市科技局推荐。

四、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者根据评奖的条件和要求,登陆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pm.zjsti.gov.cn)认真填写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相同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申请项目不超过2项。

(二)申报项目基本信息中的“技术领域”是评审分组的重要依据之一,填报时请谨慎选择最相近的技术领域。

(三)推荐函、公示文件、专利证书及申报书相关模块使用PDF格式文件(带签章),以附件形式上传。

(四)参评项目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申报时应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报告。

因浙江省专利奖实行限额择优推荐,我校不是直接推荐单位,要申报的教师请于618日前与科研处联系,以便申请推荐指标,逾期恕不受理。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科技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8/0101_82998.htm

联系人:阮冰琰,电话: 668543

科研处

201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