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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以下
【市厅级以下】关于做好2021年度台州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2021年度台州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立科研项目结题条件

1.在研究期限内,研究计划已实施,研究目标已实现。

2.反映项目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资料已整理齐全并如数上交。

3.培育项目在执行期内须至少申报一次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研究成果实物及证明材料符合课题研究方向,与立项预期目标相符。所有成果均须以台州学院为第一通讯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并在成果中标注“台州学院****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二)校立科研项目结题程序

1.学院培育项目的负责人提交《台州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和成果复印件各1份;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以及行政部门培育项目须提交上述结题材料一式3份。

2.各二级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本学院申请结题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学术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学校结题要求,对照各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预期成果进行审核,确立评审意见后报科研处审核或备案。对于已到结题年限但仍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应予以终止,被终止项目的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有指标限制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以及行政部门培育项目的结题由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院(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上交,由学校组织专家鉴定。

(三)材料上交时间

各学院(部门)请在202162日前送交项目结题材料。理工科学院和直属附属医院交给科研处李常香老师,联系电话:88660379;行政部门和人文社科学院交给人文社科处朱华杰老师,联系电话:85137247

 

附件:1.台州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校立项目延缓结题申请表

 

 

               人文社科处

              2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