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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以下
【市厅级以下】关于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今年大学生思政专项课题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申报。我校共可立项思政专项1项。
二、申报要求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时间安排
每个学院限报1项,各项目申请人请根据各学院(学院)规定时限前通过学校科研管理平台填写申报,并在附件中上传《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稿,便于学校评审。
各二级学院请于620日前将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报科研处。科研处将在推荐人员名单基础上,组织专家,择优推荐立项。经科研处确定后的申请人还要在625日前,注册、登陆教育厅科研管理网(网址:http://www.zjkysz.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写。

《申请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8660364,650795

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2015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