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0号)、《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台市委发〔2018〕1号),2023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市级农业科技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台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市级农业科技项目条件的市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科研院校等有关单位。申报单位应有较好的完成项目的基础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有明确的科研合作单位和合作专家。
二、项目内容需围绕年度农业科技需求(附件1),项目转化应用及实施地应包含科技需求提出县(市、区),切实解决当地生产实际问题,加强科技推广与需求对接。每个项目给予最高40万元补助。
三、申报主体按要求如实填写《台州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附件3)、项目科技合作合同等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金婷 联系电话:88595103
附件:1.2023年度农业科技需求
2.2023年台州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表
3.承诺书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台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