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台州市哲社规划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台哲社办〔2021〕4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入研究、全面阐释台州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探索历程和取得的经验成效,为台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走深走实“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加快“六个城市”建设,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拿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方向
1.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历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和基本经验研究。
2.梳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与他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习《习近平在浙江》,研究总书记在浙江执政思想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研究之间既一以贯之又集成升华的内在逻辑关系。
3.阐释台州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如何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所作的贡献和取得的经验成效。
4.围绕市委在立足建党百年,提出的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总目标和走深走实“三立三进三突围”的新时代发展路径及加快“六个城市”建设,努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决策建议和具体工作举措。
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自行设计具体文章题目。
三、申报要求
1.本专项课题采取以刊发成果申报的方式予以立项。(1)对策性研究成果请于6月30日前提交,通过《浙江社科要报》《台州社科要报》报送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并按有关规定立项相应级别课题。(2)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的,需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国家主流媒体或在《浙江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字数不少于1500)及期刊杂志上(字数不少于4000)。(3)市哲社办将对发表的理论文章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其中立项为规划重点课题的一般要求在“三报一刊”等主流媒体和核心期刊发表。已在省社科联立项的课题,不重复立项。(4)每位申请人可申报不超过2项成果,但最多可立1项市哲社规划课题。有在研的市厅级及以上课题的负责人可以申报,但不得用市厅级及以上课题的成果来申报。
2.课题申报者请填写《台州市哲社规划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一式2份),于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8日报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669076。
附件:1.参考选题
2.台州市哲社规划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
人文社科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