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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
【市厅级】关于申报2021年度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01-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台哲社办〔20211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五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促进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研究重点

2021年市哲社规划课题、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的研究重点为: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重大理论研究阐释等;②建党100周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研究;③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台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④台州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研究,以及具有台州特色的优势学科研究;⑤法治政府建设研究;⑥人大、人民政协理论研究;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⑧基础理论及冷门绝学研究等。

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本次申报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从指南某个主题小切口入手,也可以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作决策服务。

三、申报要求

本次规划、研究年度课题同一表格申报,同时评审,分类立项。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申报规划或研究一种课题,或规划、研究同时申报。

(一)课题申报。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申报课题不能与在研的市级(含)以上课题选题相似或主题相近的课题,未完成已承担市哲社规划课题、社科联研究课题者;市社科课题被撤项未满两年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21年市哲社规划、研究常规课题。

(二)课题资助。本次社科规划课题、研究常规课题均分重点、一般和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写上是否愿意申报不资助课题。经专家评审,未被评为资助课题且负责人愿意的可参加立项不资助课题的评审。

(三)完成时间。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原则上要求在3年内完成。

(四)申报途径。课题申报一律通过人文社科处进行。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一)请各学院于2021227日至31日将申报材料交人文社科处。

(二)申报时需递交的材料为:

1.《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学科分类”参照“填表说明”填写,附电子文档);

2.《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

3.《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 669076邮箱:76937175@qq.com

 

附件:

1. 2021年度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申报指南

  2.《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市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申请表》

  3.《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市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论证(活页)》

  4.《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市社科联研究)常规课题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