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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
【市厅级】关于申报台州市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常规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台州市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常规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台哲社〔20202号),台州市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常规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今年规划、研究常规课题同时申报,申报程序有重大调整,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省“两会”和市五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促进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奋力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研究重点

2020年市哲社规划课题、研究常规课题的研究重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大理论研究阐释等;建党100周年理论研究;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台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台州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研究,以及具有台州特色的优势学科研究;基础理论及冷门绝学研究等。

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作决策服务。

三、申报要求

本次规划、研究年度课题同一表格申报,同时评审,分类立项。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申报规划或研究一种课题,或规划、研究同时申报。

(一)课题申报。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申报课题不能为与在研的市级(含)以上课题选题相似或主题相近的课题,未完成已承担市哲社规划课题、社科联研究课题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20年市社科规划、研究常规课题。

(二)课题资助。本次社科规划课题、研究常规课题均分重点、一般和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写上是否愿意申报不资助课题。经专家评审,未被评为资助课题且负责人愿意的可参加立项不资助课题的评审。

(三)完成时间。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年内完成;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一)请各学院于2020512日前将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后交科研处。

(二)申报时需递交的材料为:

1.《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常规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

2.《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常规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

3.《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常规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

联系人:朱华杰, 联系电话:85137247Email76937175@qq.com

附件:1.《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常规课题申请表》

2.《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常规课题论证(活页)》

3.《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常规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