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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
【市厅级】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厅的通知,现将我校2018年下半年集中受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研究周期不满1年的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不能申请结题,2012年(含)之前的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不再办理结题手续。

二、结题要求

(一)项目结题除了报送结题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填写(或上传)结题报告。网址:http://www.ky.zjedu.gov.cn/

(二)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各类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成果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本课题研究内容相关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论文作者单位须与项目承担单位一致,论文须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立项号。论文复印件须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国内学术期刊须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提供被SCIEIISTPSSCI等相关检索部门收录证明。

2、软件系统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如果项目成果是软件系统或光盘,还须同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或软件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的研究报告并附上与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出版物或教材等出版物1份,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立项号。

5. 专利

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专利第一发明人的专利证书;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申请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第一申请人的专利授权机构正式受理证明。

三、受理时间及注意事项

我校即日起集中受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截至20181020日。

本次项目结题工作由各学院(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接受个人提出的项目结题申请。各学院(部门)在截止日期前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佐证材料一份报送科研处。并将《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76937175@qq.Com

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重视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2013-2017年教育厅在研项目清单附后,请督促本部门教师加快研究进度,尽早完成研究工作。项目的结题率将作为今后项目指标分配的依据。本次结题的执行率将作为二级学院科研工作执行率之一纳入年度考核。

联系人:朱华杰,669076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 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3. 2013-2017年教育厅在研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181012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3:2013-2017年教育厅在研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