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台州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台州市市级科技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课题管理规定,现决定对2015年前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进行统一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到结题时间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工作要求
1.已超过结题时间两年以上的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必须结题。未达到两年结题时间的项目还不能结题的项目,申报人需提出延期申请。
2.请各二级学院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重视本次课题结题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三、工作流程
1. 结题
(1)教师下载并填写结题申请书或验收申请书(课题结题或验收条件和报送材料要求,见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立项文件);
(2)于2018年3月15日上交结题相关材料至科研处;
(3)教师准备结题汇报PPT;
(4)科研处将根据课题研究方向分批组织专家会议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2.延期
(1)教师下载并填写延期申请表(课题延题条件和报送材料要求,见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立项文件);
(2)于2018年3月15日上交结题相关材料至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蓉,电话:88660364,669870
附件1: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流程.doc
附件2: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3: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doc
附件4: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