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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链主”企业联合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战略性产品或技术,加快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改革,落实“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两张清单攻关任务,探索“谁被卡谁出题、谁出题谁出资、谁能干谁来干、谁牵头谁采购”的“揭榜挂帅”攻关模式,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链主”企业联合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年度“链主”企业联合制项目榜单名称为“非晶/纳米晶软磁粉末关键制备工艺及成套设备”(详见附件)。联合发榜企业为项目研发成果主要承接单位。

二、揭榜单位要求

(一)牵头揭榜单位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但应具有相应的研发投入和研发能力。牵头揭榜单位为全球范围内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单位提出的任务;

2.能对发榜项目任务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攻关所需的自主知识产权;

3.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基础、建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单位和团队,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攻关;

4.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应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原则上应为牵头揭榜单位在职人员,如非该单位在职人员,应由牵头揭榜单位出具赋予其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

(三)联合发榜企业及其隶属企业不能参与揭榜,但可作为项目技术攻关参与单位,共同开展项目技术攻关。在参与发榜项目攻关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研发费用,不能在该项目资助经费中列支。

三、实施期限和经费补助

项目实施期为2年(202211日—20231231日)。项目资金分两期由联合发榜企业拨付揭榜单位:首期于攻关协议签订生效后,联合发榜企业根据经费拨付计划向揭榜单位拨付(420万元左右),用于开发200公斤级非晶/纳米晶软磁粉末生产成套装备;第二期于连续批量生产,生产效率、合格率达到要求,验榜通过后,联合发榜企业向揭榜单位拨付剩余的项目资助资金(630万元左右)。

四、工作程序

(一)揭榜受理。通过“三大科创高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应用(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s://pm.kjt.zj.gov.cn)填报,形成申报材料后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上传PDF。申报截止时间:2021121517:30

(二)遴选挂帅。省科技厅会同联合发榜企业组织开展会议论证评审,择优遴选揭榜单位。

(三)对接洽谈。联合发榜企业与揭榜单位对接,揭榜单位按评审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可行性方案,双方洽谈研发资金使用计划及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相关事项,并签署合作协议。

(四)签约攻榜。对拟支持的入榜项目,经公示通过后纳入“尖兵”“领雁”攻关计划管理。联合发榜企业、揭榜单位、省科技厅签署项目任务书(军令状)。

(五)验榜奖榜。攻榜结束后,联合发榜企业会同省科技厅组织验榜,发榜企业为项目验收责任主体,按照任务书约定确定项目验收结果,相关验收资料报省科技厅备案。发榜单位根据约定,落实采购、奖励等措施。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三)申报项目拟购置5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的,需提交《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申请表》(申请表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四)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推荐、实施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科技处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