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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省部级】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06-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既要勇于探索、突出原创”“更要应用牵引、突破瓶颈”的工作主线,坚持“集聚一流人才团队、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标准,按照“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要求,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在重点领域攻克一批重大科学问题,取得一批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重大原创成果,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的源头支撑能力。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限项规定

1.同一科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础公益项目数一般不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3项,同一年度参与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2.同一科研人员(项目负责人外),同年度立项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已承担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可再申请省杰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限1项)。相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1人只允许获得1项,不得逆层次申报。

3.省“万人计划”入选者、应急攻关项目、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不纳入限项范围。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开展研究。

2.重大项目(不含联合基金)实行 “揭榜挂帅”“赛马”制度,不论资历、不设门槛。

3.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

4.实验动物: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一线研究人员,在具有合法有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开展研究。

5.分析测试: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分析测试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载体须向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且原则上上一年度接收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优先支持对外开展开放共享服务次数较多且接收创新券的单位申请人。

三、 申报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基金项目和公益项目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的申请数不少于80%

(二)突出目标导向。基金项目的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见附件)。

(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探索项目中3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不少于50%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基金探索项目(不包括联合基金)。

(四)实行限额推荐。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和公益项目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申请限额数。

(五)严格遵守科研管理和保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四、项目申请限额

(一)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重大、杰青、联合基金项目不限项;

2重点、探索项目实行限额申报2020年我校申报限额69(具体分配指标参照省基金办分配方法分配,见下表,各机构未用完的指标由学校统筹再分配,个别机构指标不够时,请及时联系科技处)。

 

3.省自然科学基金与台州市政府、衢州市政府、浙江省药学会、浙江省水利厅、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华东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申请数不计入各单位项目申请限额。

4.对于实际申报名额不足或过多的学院和部门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便于科技处进行全校调济。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

1实行限额申报。2022年我校申报限额24(具体分配指标,见下表,各机构未用完的指标由学校统筹再分配,如个别机构由于申报数量较大,指标不够时,请及时联系科技处)。



   2.实验动物项目、分析测试项目申请实行限额申报,限额分别为1项和2项。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2022年度基础公益研究专项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915&postid=852859257396133888

(二)审核推荐。各依托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各高校附属医院统一由归口高校审核。

(三)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报从202176日开始,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23日。

注意:因申报限额,请项目申请人721日前登陆系统填报申请书并点击暂存【禁止提交】;学校将检查申请记录是否超出限项;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1723日。

(四)学校审核上报:2021725 日,学校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定期查看系统中项目状态,如需修改则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五)注意事项

1.涉及生物医学(含实验动物)伦理的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

2.省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计划发表论文数不超过 3 篇。

3.经费填写:根据浙委办发[2017]21号文件,省自然基金,公益技术项目的间接经费统一为总经费的30%,其中管理费为总经费2%,其他部分按照《台州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台学院发 [2017]83号文件)执行。

4.申请书纸质材料等项目获批后再按要求递交。此次申请只需在系统中提交即可。

六、联系人

科研处:张英杰   88660364

 

附件1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doc

附件2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3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请须知

附件4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须知.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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