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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省部级】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7-30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2018年拟立项后期资助项目(含重大项目、一般项目)100项,其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项目占10%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4)坚持在改进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3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有关单位分别将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于822日前发送到hurong@tzc.edu.cn

2、科研处于826日前组织专家择优推荐1项报送省教育厅(省厅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给教育部);

3、我校如有项目通过省厅评审被推荐上报,则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进入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程序和工作。

联系人:胡蓉;联系电话:669870


附件1: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2.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3.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xls

附件4:4.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