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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6319号),现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开始征集2024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

一、申报要求

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主办单位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领域和支持重点。以农业与粮食安全、卫生健康、新能源技术、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互联互通、先进制造、数字与信息技术、科技政策与管理等为重点。优先支持持续举办的品牌类培训班项目(鼓励多次承办培训班的项目单位定期更新学员信息)。不重复支持20241130日前仍未执行的已立项培训班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国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有较强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能力,运行管理规范,且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不受理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申报申请。

鼓励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实施培训班项目,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多机构联合申报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单位分工,并以其中一个单位牵头作为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其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并通过该申报单位所属组织推荐部门推荐。

(三)组织推荐部门。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国际科技合作主管司局,行业协会,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组织推荐部门。申报项目由各组织推荐部门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推荐。

(四)办班形式。以境内办班为主。多次承担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且办班效果良好的单位可申请赴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的境外发展中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办班,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境内和境外办班。培训班以线下形式举办。办班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015天。本批次培训班应于20251130日前完成培训。

(五)经费标准。培训班经费管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在华举办援外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116号)执行。境外办班的出国经费依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执行。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对每个培训班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其余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方式及截止日期

1、申报单位须在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网上管理系统(https:// mostitp.cistc.gov.cn/)填写申报书,经组织推荐部门和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预审通过后在线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由组织推荐部门出具推荐函。对培训内容、师资力量、合作基础等情况另有说明的应另附附件。

2、申报提交时间为2024925,请各项目负责人准时提交,提交后请及时联系科技处。

三、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电话:010-68598019,电邮:ITPst@vip.163.com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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