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范围
研究期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所有国自科项目,都需要在本次申请结题。本年度需提交结题/成果报告项目共有17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填报程序与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请将审核过的材料打印成纸质版本(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上交到科技处(行政楼204)。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直接经费使用决算日期截止至合同日期(2023年12月31日)
注意:填报决算表数据之前请到计划财务处核对经费使用明细,以免结题报告审核通过后与实际支出不符无法盖财务章的情况。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科技处将对提交的结题/成果报告统一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负责人提交后要密切关注结题/成果报告的状态,如显示“NSFC已确认”,表明已审核通过,可以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经依托单位和国家自科基金委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结题/成果报告,状态将会显示为“退回”,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查看退回原因,并在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
2.结题/成果报告最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
3.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联系人:张英杰
联系电话:88660364
科技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