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2026—2030年实施计划部署,现将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按照指南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牵头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项目应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各课题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三)本次项目申报采取一轮申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须对本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8月30日17:00前完成提交。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格规范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生物安全等管理,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2.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于2026年9月2日17: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数量不高于拟立项数量4倍的,经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研判后,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高于4倍的,需开展首轮评审,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申请人进行答辩,根据首轮评审结果,遴选出不超过拟支持项目数量3—4倍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申请人。
4.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
(三)农业农村部所属事业单位中,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直属科研院,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推荐;其他部属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由第一业务联系司局审核后,由联系司局正式函送科学技术司,科学技术司统筹后在国科管系统中统一推荐;
(四)港澳科研单位(附件2)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负责。立项后,推荐单位应加强对其推荐项目的监管。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3)。
四、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010—59198164
科技处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