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排行
国家级
【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6-06-05 浏览次数:


为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或“NSFC”)广泛联合国际科学组织以及各国科研资助机构,发起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以下简称“科学计划”或“SDIC”),促进各国科研人员的双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面向全球挑战的科学研究。

  2026年度,科学计划将发布两批指南,包括组织间合作及战略性合作两类。本次发布的是战略性合作项目指南,主要面向中方自主牵头实施的合作研究项目和合作交流项目。

  一、总体科学目标

  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相互关联、彼此促进又相互制衡,系统把握SDGs之间的协同关联与潜在矛盾,对统筹实现可持续发展三大核心维度—经济发展、社会包容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球治理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使命,科学计划聚焦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关键目标,围绕“应对全球共同挑战”与“布局关键战略领域”两大主线,开展跨国界、跨学科的系统性研究,推动可持续发展从科学认知迈向实践路径。

  科学计划重点聚焦“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全球典型区域,开展多层次、多场景、多要素的区域系统集成研究,推动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支撑,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资助方向

  战略性项目旨在结合全球共同挑战与国际科技前沿,围绕气候变化、生命健康、能源环境、农业安全等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挑战相关重大科学问题,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和交流。项目应突出系统科学与多学科交叉融合,优先资助以气候变化为核心驱动、关联多领域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研究,鼓励整合观测、模拟、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社会治理等方法,揭示复合风险的耦合机制,提出适应性解决方案。

  (一)城市气候和生态系统与健康耦合机理及评估(申请代码1须选择C、D或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面向全球典型城市及城市群城市社会-生态-健康系统,阐明气候变化影响城市大健康的关键路径与阈值,研发城市气候—健康风险动态评估模型,提出可推广的气候韧性健康城市建设方案。研究内容包括:极端气候事件(高温热浪、暴雨洪灾等)及极端环境事件(雾霾、空气污染等)对城市居民身心健康的影响机制;城市蓝绿空间格局和过程与城市气候和生态系统韧性与公共健康及其防护体系的耦合机制;气候变化下城市传染病传播风险预警与防控策略;揭示气象风险与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暴露—反应关系及时滞效应;城乡生态环境与人群健康的协同治理模式。

  (二)城市社会技术代谢系统重构与健康协同(申请代码1须选择D、E、G或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面向全球典型城市及城市群,开发城市代谢—健康关联数据库与决策支持工具,提出面向健康优先的城市代谢系统综合重构方案。研究内容包括:分析城市能源、水、食物、废弃物代谢系统与人群健康的交互机理;量化清洁能源替代、饮用水安全保障、健康食物供应链优化、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等代谢重构措施的健康协同效益;构建环境—经济—健康多目标优化模型;设计公正转型路径,避免代谢重构对弱势群体的负面影响。

  (三)气候变化与公共卫生(申请代码1须选择D、G或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构建气候变化—传染病传播的多尺度耦合模型,研发跨境公共卫生风险早期预警系统,形成国际通用的气候适应性公共卫生防控技术指标及跨国共享的传染病防控与干预合作机制。研究内容包括:气候变暖与极端天气对传染病(虫媒、水源性、动物源性、呼吸道等)分布及传播动力学;气候变化下病原体变异、生态宿主迁移与人类暴露风险的关联;跨境气候相关公共卫生事件的联合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体系;气候适应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优化设计。

  (四)气候变化下的能源安全(申请代码1须选择D、E或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揭示气候变化与能源系统的双向反馈机制,建立能源—气候耦合模拟与风险预测平台,提出兼顾安全、低碳与经济的能源系统转型国际合作方案。研究内容包括:全球气候变化对能源供需系统(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电网安全)的系统性影响;低碳能源转型与气候减排的协同路径;极端气候事件下能源系统脆弱性评估与韧性提升技术;跨国能源合作与气候治理的协同机制。

  (五)气候变化下的农产品安全(申请代码1须选择C或D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厘清气候变化影响区域粮食产能的核心制约因素,构建气候适配型粮食稳产预测与风险预警体系,研发推广跨境协同的气候智慧型农业方案,筑牢全球粮食安全屏障。研究内容包括:极端气候灾害、气温降水格局改变对主粮作物生长发育、产量品质的影响机理;气候变化下农业病虫害跨境传播规律与绿色防控技术;跨境农业水土资源调配与气候适配型种植制度优化;气候韧性农业技术跨境推广与粮食供应链安全协同保障机制。

  三、2026年度资助计划

  (一)资助类型

  1. 战略性合作研究项目包括“能力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两种类型。

  “能力培育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培育合作关系,可开展包括合作研究、人员互访等多种形式的研究和交流活动。

  “重点项目”旨在资助中外科研人员在选定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培养杰出科技人才和解决区域性科学问题,提升地区的科研水平与世界影响力。

  2. 战略性合作交流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和“国际研讨会项目”两种类型。

  “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旨在支持多国青年科研人员建立跨学科、跨区域的合作网络,提升中外青年科研人员国际视野,构建面向未来的科学合作与交流机制。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以青年科学家为主(45岁以下成员比例不低于80%),并体现跨学科、跨区域特点。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申请人、外方合作者及中外主要参与者应每年互访,开展学术访问、讲座、课程、暑期学校、共同培养研究生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交流活动。

  “国际研讨会项目”旨在汇聚国内外知名学者研讨重大科学问题,推动学科发展,应对全球挑战,同时为国内外优秀青年学者搭建高水平、跨学科、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会议时间不少于2天(不含抵离),参会人员来自不少于3个国家(地区),约30-50人(不包括学生),包含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外知名学者,其中外方参会人员比例不低于30%,45岁以下参会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二)资助强度及规模

  拟资助能力培育项目23项左右,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元/项(直接费用);重点项目15项左右,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20项左右,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国际研讨会项目5项左右,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

  (三)资助期限

  1.能力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3.国际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

  (一)项目申请应以实现两个及以上联合国SDGs为目标,面向相关国家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实际挑战,提炼基础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二)鼓励开展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原创性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

  (三)项目申请应突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多边国际合作网络建设。

  (四)鼓励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队伍联合申请,促进学科交叉。

  五、申请注意事项

  (一)战略性合作研究项目

  科学计划框架下的战略性合作研究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1.申请条件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外方合作者应在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鼓励与来自科技发达国家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合作。

  (3)国内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限项申请规定

  (1)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二)战略性合作交流项目

  科学计划框架下的战略性合作交流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1.申请条件

  (1)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是202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2)外方合作者及主要参与者应在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鼓励与来自科技发达国家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开展交流。

  (3)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限项申请规定

  (1)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类SDIC项目,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路径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 + 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申请“战略性合作研究项目”,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能力培育项目”或“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重点项目”。

  (4)申请“战略性合作交流项目”,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

  (5)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在研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

  2.申请书填写说明

  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文摘要”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符合项目指南所列的第几个主要资助方向。

  3.预算编报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战略性合作交流项目的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此类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交流年度根据需要为出访或来访人员的国际旅费(经济舱)、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研讨会的会议费制定详细预算。

  4.附件材料

  能力培育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与外方合作者应共同撰写战略性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附件1),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的申请人与外方合作者应共同撰写战略性合作交流项目英文申请书(附件2),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外方合作者应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或提供一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

  5.合作协议

  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外方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附件3),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6.材料报送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及附件、《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的相关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7.学术交流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科学计划将定期举办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并协调外方合作者参加本科学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四)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项目申请清单。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六、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27日16:00时。请申请人注意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七、批准结果公布

  2026年底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王老师,荣老师

  电话:+86-10-6232 8404

  邮箱:wanglei1@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科技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