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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继续采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通过融合门户登陆。

二、成果登记审核具体工作安排:

1.平台网推论文认领。绝大部分的论文能通过平台推送,由教师进行认领,网推认领具体操作可见附件1。不能认领的论文后期可通过手动录入。

2.手动录入。平台未推送的论文成果及其它科研成果(著作、专利、研究报告、标准等)、ESI统计源论文当年新增引用、高被引论文、热点论文、学术会议需通过新增方式手动录入。录入时论文需上传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勿重复录入已认领的网推论文);著作需上传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专利需上传授权证书;研究报告需上传领导批示或采用证明;ESI统计源论文当年新增引用需上传论文首页、检索证明、2021年新增引用次数证明(见附件2);高被引论文、热点论文(限于2017年后以台州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同一成果如多次列入高被引,勿重复录入)需上传论文首页和图书馆出具的证明;SCI收录论文需上传检索证明及中科院分区证明,检索证明可通过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数据库中检索,选择打印导出。

学术会议须填写完整信息,上传会议通知、会议照片(非必须)、会议论文等佐证材料。

目前网推认领已开放,手动录入功能将于128日开放。论文网推认领和手动录入的截止时间为1215日,之后平台所有成果录入及网推认领功将关闭。

建议学术论文尽量采用网推认领功能(方便),同一成果请采用一种方式录入,切勿重复登记。

3.提交成果原件。所有认领或录入的成果需于1217日前提交成果原件至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台州学院学报》可不必提交。SCI论文、SSCI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及中科院分区证明。学术专著因需外审,如未经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审核的著作请交三份原件,申请A类、B类的学术专著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ESI统计源论文当年新增引用需提供论文首页、检索证明、2021年新增引用次数证明(见附件2)和系统导出的汇总表;高被引论文、热点论文需提交论文首页、图书馆纸质证明和系统导出的汇总表。

4.二级学院(部门)审核。1221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完成成果审核工作。

5.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如遇因印刷等原因,尚未收到2021年成果原件的,请及时联系科研管理部门咨询处理方式。

2.一项成果只能由一位教师进行认领或录入,符合科研工作量量化计分标准的成果由认领人(录入人)进行成果贡献率分配,科研量化考核及奖励发放将根据贡献率进行折算。若成果无通讯作者的,或第一通讯作者非台州学院的,由排名最前的本校教师负责相关工作;若成果有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均为台州学院的,由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协商商定。教师在认领或录入时,须注意列入所有署名作者(作者为学生或校外人员的,请正确选择作者类型,并填写校外人员单位),若有错漏信息可在平台中编辑校正。

3.成果登记工作事关学校的各类数据填报工作,也涉及到每位教师的量化考核,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人:

成果咨询:阮老师(人文社科处)、姚老师(科技处);

平台操作咨询:二级学院科研秘书;

平台操作故障处理:周老师(科技处)、廖老师(人文社科处)。

附件1:平台论文操作说明

附件2ESI统计源论文2021年新增引用次数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