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单位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具体项目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即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弱队提名材料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科技处、纪检监察室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人:申士杰
电话:0576-88669610
电子邮箱:shensj@tzc.edu.cn
台州学院
2024年8月16日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